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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秀比赛个人信息提供同意书
乐菲莱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乐菲莱”)
根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
领取参加选秀比赛的志愿者的个人信息收集、使用同意书
收集的个人信息
基本信息:姓名、手机号码、出生年月、电子邮件、性别、住址、参赛视频
可选信息:SNS地址
收集、使用目的
识别参赛者并选拔合格者
个人信息保存、使用期间
原则上,当达到收集、使用个人信息目的后,我们将会立即销毁个人信息。
但是,出于下面原因,我们可以在指定时间内保留个人信息。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理由
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必要保留选秀比赛参赛者的个人信息时,我们会按照规定的时间保留参赛者的个人信息。
在这种情况下,我们将把个人信息仅用在规定的目的,保留信息期限如下。
1合同或取消合同相关记录
保留理由:《电子商务相关消费者保护法》第六条及《执行令》第六条
保留期限:5年
2处理志愿者投诉或纠纷相关记录
保留理由:《电子商务相关消费者保护法》第六条及《执行令》第六条
保留期限:3年
3确认本人相关记录
保留理由:《促进电子通信网及保护信息相关法》第44条5及《执行令》第29条
保留期限:6个月
4连接相关记录
保留理由:《通信秘密保护法》第15条2及《执行令》第41条
保留期限:3个月
5非法利用相关记录
保留理由:防止非法利用及根据乐菲莱政策规定
保留期限:1年
拒绝同意及拒绝同意时发生的不利相关内容
选秀比赛的参赛者有权拒绝上述个人信息收集及使用。
但是,参赛者若不同意提供基本信息,则可能取消参赛资格。